发布时间:2026-10-10 14:17:58作者:佚名阅读:次
鱼没钓到,倒“钓”上来一架价值上万的无人机——这听起来像段子的事,10月8日真在武汉杨泗港大桥发生了。但接下来这位钓鱼男子的操作,把自己从“意外收获”变成了“涉嫌违法”。
10月8日17时许,湖北武汉杨泗港大桥附近,桥下正有人进行水上飞人航拍活动,一架无人机在空中作业时,意外缠上了桥上一位垂钓者的鱼线。目击者黄先生原本在拍摄桥下的水上飞人,恰好完整记录下了无人机被垂钓者收线拉上桥面的过程。
无人机被拉上桥后,现场路人纷纷上前劝阻,提醒男子“这上面有联网和定位”。目击者称,当时问该男子“这无人机是你的吗”,男子回答“不是”。但他并未理会,而是在现场摆弄了约10分钟,试图将无人机关机,随后将其装进布袋,收起渔具匆匆离开现场。
无人机主人胡女士当时正在桥下操作无人机进行航拍。发现无人机失联后,她曾在桥下大声呼喊试图拦截,但未能拦住桥上男子。等她赶到桥上时,男子已经离开。
胡女士表示,这架无人机价值约1万元。更关键的是,无人机都是实名绑定设备,如果她在后台注销,这台机器将直接报废,无法再使用。也就是说,男子就算把无人机带回家,拿到的也只是一块“废铁”。
好在目击者黄先生事后通过短视频平台联系上了胡女士,并将拍摄到的完整视频提供给她,协助追查。胡女士当天已报警处理。
针对此事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给出了明确的法律分析:
民事责任层面,该男子钓到的无人机属于他人财物,应当返还。若拒不归还,即构成不当得利。机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返还原物;若无人机已被处置或损坏,则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。
刑事责任层面,根据刑法第270条,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构成侵占罪,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万元的价值在多地立案标准中已经触及“数额较大”的门槛。
有法律分析进一步指出,如果证据坐实该男子是在机主仍在现场控制范围内悄悄拿走,性质可能更为严重。
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,网友的评论既有调侃也有严肃的法律提醒。有人调侃“这次空军打败了空军”——钓鱼圈里把钓不到鱼的人戏称为“空军”,没想到这位“空军”钓上来一架无人机。
但更多网友的态度是严肃的。大家普遍认为,无人机虽然是被鱼线意外缠住的,但物品所有权依然属于机主。明知失主就在附近、路人也在劝阻,仍然关机装袋离开,已经不是“捡到东西”那么简单了。
也有网友算了一笔账:无人机实名绑定,后台一注销就报废,拿回家既用不了,还可能背上法律责任,实在得不偿失。
这起事件本质上并不复杂:一场意外的鱼线缠绕,让一架无人机“落”到了一位钓鱼者手中。但男子接下来的选择——无视劝阻、试图关机、装袋离开——让一个本可以成为“拾金不昧”的故事,走向了“不当得利”甚至“侵占罪”的法律风险。万元无人机后台一注销就是废铁,而拒不归还的代价,显然远不止一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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